1.為保障民眾(尤其兒童安全)權益,拒絕購買無警告標示或標示不清之玩具槍(低動能遊戲用槍)商品! 2.所稱低動能遊戲用槍,指槍口射出物能量超過零點零八焦耳,至三焦耳以下(焦耳簡言之就是「射擊力道」),藉由壓縮氣體、機械彈簧、電池或前述組合所釋出動能以推進彈頭,供遊戲使用之槍形商品。但不包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槍砲!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關心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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